和县人社局厂房招租公告
和县人社局厂房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XMZB-2-C-2024-087-2
受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对和县人社局厂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面积 (㎡) |
租赁年限 (年) |
起租价 (元/年) |
和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办公楼后厂房(原历阳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
2200平米(2009年建造) |
3年 |
132000.00 |
注:和县历阳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两间厂房约2009年建成,房屋维修、路灯、卫生(物业)、变压器等电力系统维护保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护。
二、经营业态及竞租要求
1.经营业态要求:商贸经营(明火除外);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和县城市管理要求,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赌博、色情、毒品等非法活动;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须在下一年度起始前30日付清;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做违约处理,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3.若标的为现承租人成功竞得,租期计算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现承租人未竞得标的,房屋到期前搬离标的现场,逾期未搬离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违约金;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手续,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由现承租人自负;非现承租人竞得,标的交付日、起租时间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本次移交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4.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消防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消防、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产权人有权收回产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6.房屋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生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8.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同等报价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利。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可参与;现承租人需交清房屋租赁费方可参加竞租;
2.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
4.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5.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参与竞租方式
1.报名
1.1报名资料:
(一)竞租人为法人企业的须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或签章)
1.2报名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1.3报名时间:即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30止(北京时间)
2.竞价
2.1报价单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竞租人请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单递交至开标现场,报价单需密封于文件袋中。
2.2开标地点: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盐业公司大院内)
2.3竞得人确定:开标时间开启所有报价单,现场唱标,报价最高的竞租人确定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的竞租人,由委托人现场摇号产生(竞租人到达开标现场签到顺序号为每个竞租人的数字)。
五、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竞得人将首年租金在竞租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2.竞得人在竞得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拒不履行付款等竞得人义务的或办理移交过程中致使违约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租标的,其所缴纳的成交款、佣金不予退还。如标的再行招租,原竞得人不得参加再次竞租的竞得。
3.竞得人须在3日内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3000元代理服务费。
六、踏勘现场
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00前在标的所在地(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会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关系及前租赁遗留问题等均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和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飞翔 电话:0555-5312141/13865424772
2.代理机构: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加芳 电话:0555-5130789/18119951086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附件:
报价单
项目名称 |
和县人社局厂房招租 |
项目编号 |
XMZB-2-C-2024-087-2 |
租赁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注:大小写不一致时,按照大写为准。 |
租赁期 |
三年。 |
租金付款方式 |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须在下一年度起始前30日付清。 |
报价人 |
报 价 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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